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固废)环保设施验收作出合格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67093005
传 真:0311-69093036
通讯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31号,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052165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倍达分厂酶法头孢原料药清洁生产技术升级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总结.pdf